山東醫藥技師學院專業教師企業頂崗實踐管理規定
點擊數:5371 次日期:2017-04-29
為建設一支適應職業教育發展的師資隊伍,加快我院“雙師型”專業教學團隊建設步伐,提高專業教師“雙師”素質,推進教學改革的深入開展,完善專業課程體系建設,實現培養貼近企業需求的高技能人才目標,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一)本管理規定所指專業教師是指從事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教學的全體在崗教師。
(二)開展專業教師企業頂崗實踐的目的是促進教師系統地掌握本專業技術流程、專業前沿、行業動態及崗位素質和知識技能要求。
(三)專業教師企業頂崗實踐要根據專業教學需要,結合學生實習管理,企業頂崗實踐在聘期內不得少于四個月,
二、組織管理
(一)學院對專業教師企業頂崗實踐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管理體制。全院專業教師企業頂崗實踐工作由分管院領導總負責,發展合作處、招生就業辦公室配合做好實踐企業的聯系落實,各系統籌規劃教師安排,教務處配合做好教師企業實踐的指導管理工作。
(二)每學期,各系、部根據專業課程體系建設和教學要求,結合學生實習管理,明確人員、崗位,報學院批準后實施。
(三)企業頂崗實踐的專業教師任務要清晰,目的要明確,并按照《山東醫藥技師學院專業教師企業實踐手冊》要求如實記載工作內容并完成一篇字數不少于2500字的實踐報告,實踐結束一周內上報教務處,作為教師企業實踐考核依據。
(四)教師企業頂崗實踐,必須遵守實踐單位的勞動紀律和有關安全規定,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學院將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到專業教師實踐一線進行抽查。對擅自離開頂崗實踐崗位的教師按曠工處理。
三、考核與獎懲
(一)專業教師企業實踐結束后,學院根據教師企業實踐任務完成情況和學習成果進行考核。
(二)教師企業實踐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具體標準如下:
優秀:模范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全面履行頂崗崗位職責,出色完成企業實踐任務,工作積極勤奮。
合格:自覺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能履行頂崗崗位職責,工作積極努力,按時完成企業實踐任務。
不合格:不能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如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擅自離開頂崗實踐崗位;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企業實踐任務,企業實踐工作記載等弄虛作假;因個人原因給企業造成損失等。
(三)教師參加企業實踐情況,計入本人業務檔案,作為個人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
(四)專業教師在企業實踐中違反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或由于個人原因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者,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有關待遇
(一)專業教師到企業頂崗實踐考核合格,學院按在校教師同等待遇,并按每周12課時計本人工作量。
(二)專業教師到企業頂崗實踐單位,如不在本人居住地的,住宿由學院統一協調,其它按差旅費有關規定執行。
(三)專業教師到企業頂崗實踐單位,在本人居住地的交通費按學院規定制行。
五、其他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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