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工作
黨徽是黨的象征,是黨員身份的標志。自覺佩戴黨徽,既是黨員形象的具體反映,也是每個黨員自身覺悟和組織紀律的一種外在表現;既有利于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加強自我教育,又便于密切黨群關系,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樹立黨員形象。為熱烈慶祝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深入貫徹十九大精神,進一步保持黨的先進性,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更好展示黨員光輝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結合我院黨建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佩戴的對象
黨徽佩戴的對象為學院在職全體共產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二、佩戴的黨徽
佩戴的黨徽由組織人事處統一發放。
三、佩戴的部位
佩戴黨徽應當嚴肅、莊重。黨徽應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間位置。黨徽若與其它徽章同時佩戴,應將黨徽置于其它徽章之上。
四、佩戴的場合
黨員在以下場合必須佩戴黨徽:
1.黨員大會或黨員集體活動;
2.黨員代表學院的外出活動;
3.特定場合指定需要佩戴黨徽時;
4.其他需要佩戴黨徽的情形。
五、佩戴的要求
1.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自覺按規定佩戴黨徽,發揮模范表率作用,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
2.黨員要自覺維護黨徽的尊嚴,對破損、污損、褪色的黨徽要及時更換。黨員要對黨徽妥善保管,避免丟失和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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