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創造良好的院園環境,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促使學生養成良好的文明健康的行為習慣,促進院風學風建設,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有關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維護祖國的尊嚴、榮譽和利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維護安定團結。
第二條 自覺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以高度的責任感關注學院的建設和發展,通過正常、合理的途徑反映意見和要求。不準無理取鬧,干擾院、系、班級等地方的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三條 堅持社會主義、集體主義觀念。關心、維護愛集體榮譽,積極參加院、系、班級組織的各項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及公益性的勞動;自覺打掃寢室、教室、公共區的衛生,熱愛所學專業;保持良好的師生、同學關系,團結友愛,互相幫助。
第四條 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說謊、不虛夸,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第五條 注重個人品行修養,為人誠懇、謙虛謹慎、舉止文明、待人禮貌;尊老愛幼、尊敬師長;不頂撞、不惡語傷人,不講淫穢語言,不談戀愛,不做損人利己的事情;大力弘揚好人好事。
第六條 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做好兩操,參加體育鍛煉,保持身心健康;不傳播、觀看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
第七條 勤奮學習,刻苦鉆研。遵守院、系的考勤制度,按時上課、聽講,認真完成作業;不無故缺課,不抄襲、拖欠作業;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嚴禁舞弊行為的發生。
第八條 艱苦奮斗,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糧食等物品;不追求豪華,奢侈的消費;不相互攀比,不借班級、系部之名,向父母等提出超越實際生活要求的費用。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不賭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毆;不在室內外、墻壁、建筑物、廁所、課桌上踢踩腳印和亂涂亂畫;不在公共場所起哄、喧嘩;嚴禁學生吸煙;嚴禁談戀愛;嚴禁偷竊和替人銷贓、窩贓行為;嚴禁在院外上網玩樂等活動。
第十條 遵守宿舍管理。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不搞超時娛樂活動,不打鬧、高聲叫喊;不損壞和私自拆卸宿舍設備(設施),不隨便進入異性寢室,不留異性和院外人員住宿;按時就餐,食堂就餐用具嚴禁帶入寢室,嚴禁亂扔廢棄物、果皮紙屑,保持宿舍的清潔衛生;學生公用品、日用品擺放整齊,保持美觀大方,有條不紊。
第十一條 衣著整潔,樸素大方。學生在院期間不穿奇裝異服;不穿背心、拖鞋進入會場、教室、閱覽室、食堂等公共場所。
第十二條 愛護公物,保護綠地草坪。愛護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嚴禁損壞花草樹木、撕毀圖書資料;嚴禁損壞門窗玻璃;嚴禁私拉電線。
第十三條 自覺遵守以上日常行為規范。違者一經發現,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并歸入學生個人檔案,通報家長或當地管理機構。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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