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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魯人社函〔2022〕4號)文件,山東醫藥技師學院面向社會公布2022年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工作計劃。
一、 評價工種、等級
序號 |
職業 |
工種 |
等級 |
1 |
中藥炮制工 |
|
5、4、3、2 |
2 |
藥物制劑工 |
|
5、4、3、2 |
3 |
醫藥商品購銷員 |
中藥調劑員 |
5、4、3 |
4 |
中藥材種植員 |
|
5、4 |
5 |
化學檢驗員 |
|
5、4、3、2 |
6 |
公共營養師 |
|
4、3、2 |
7 |
健康管理師 |
|
3、2 |
8 |
保健按摩師 |
|
5、4、3、2 |
9 |
倉儲管理員 |
醫藥商品儲運員 |
5、4、3 |
10 |
養老護理員 |
|
5、4、3、2 |
二、 評價方式
五級、四級、三級職業技能評價采用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二級技師職業技能評價分理論考試、技能操作考核和綜合評審三部分。理論知識考試采用機考,時間為120分鐘,實際操作時間根據各工種實際操作具體情況而定,綜合評審包括論文提交、現場答辯兩個環節。理論考試、技能操作和綜合評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
三、報名時間期限
第一批次:2021年7月10日-9月31日
第二批次:2021年10月10日-11月31日
四、評價時間
第一批次:2021年7月20日—10月20日
第二批次:2021年10月20日—12月30日
具體考試時間結合疫情防控原因,可能會有臨時調整,另行通知。
五、評價地點
山東醫藥技師學院(泰安市南高新區鳳天路999號)、校外備案考點。
六、申報程序
社會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實行自愿報名、單位審核的原則。報名者須持所需材料到培訓發展處辦理報名手續,審查申報條件,填寫技能等級認定申報表,并繳納費用。
七、收費標準
考核費:參照省物價局、財政廳魯價費函〔2016〕85 號文件規定執行。初級工 200元/人、中級工 220 元/人、高級工 280 元/人、技師 480 元/人。知識考核實行計算機智能化考試,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收10元/人次。
八、報名條件
(一)中藥炮制工
1.基本申報條件
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2.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2)本職業學徒期滿。
3.四級/中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含) 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三級/高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 具有大專及以上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5.二級/技師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相關專業: 中藥生產與加工、中藥資源與開發、中草藥栽培與鑒定、中藥制藥等專業。
(二)藥物制劑工
1.基本申報條件
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2.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學徒期滿。
3.四級/中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含) 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三級/高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 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5.二級/技師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相關專業: 中藥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
(三)中藥調劑員
1.基本申報條件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2.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五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3年以上。
(3) 本職業學徒期滿。
3.四級/中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五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五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三級/高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四)中藥材種植員
1.基本申報條件
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2.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個月。
(2) 在本職業連續工作2年以上。
3.四級/中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五)化學檢驗員
1.基本申報條件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2.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 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3.四級/中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4.三級/高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5.二級/技師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 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并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相關專業:包括從事礦物、試劑、溶劑、染料、水泥、氣體、焦化、農藥、水處理等崗位,用抽樣檢查方式對化工品進行化學分析檢驗的人員(使用化學分析儀器和理化儀器等設備,對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間過程進行檢驗、檢測、化驗、監測、分析的人員)。
(六)公共營養師
1.基本申報條件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2.四級/中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中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中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三級/高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經本職業三級/高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5)具有大專及以上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專及以上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經本職業三級/高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二級/技師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技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非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
(七)健康管理師
1、基本申報條件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2、三級/高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具有醫藥衛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證書。
(2) 具有非醫藥衛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三級健康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 具有醫藥衛生專業中等專科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健康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二級/技師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三級健康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三級健康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健康管理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 具有醫藥衛生專業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健康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4)具有醫藥衛生專業本科學歷證書,取得健康管理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健康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取得醫藥衛生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經二級健康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藥衛生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以上。
相關專業:是指在醫療服務、健康體檢、健康保險、中醫保健、健康養老以及醫療旅游、美容養生、體育健身、保健食品、母嬰服務、營養等行業從事健康咨詢、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及相關的各界人士。
(八)保健按摩師
1、基本申報條件
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2.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經本職業五級/初級工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3.四級/中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中級工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四級/中級工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三級/高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 含)以上,經本職業三級/高級工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技能等級證書后,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三級/高級工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 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5.二級/技師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九)醫藥商品儲運員
1、基本申報條件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2.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從事本職業學徒期滿。
(3) 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3.四級/中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三級/高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 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十)養老護理員
1.基本申報條件
無學歷要求
2.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 (含) 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3.四級/中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三級/高級工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5.二級/技師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1、相關職業:護士、家政服務員、健康管理師、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技師、康復技師、醫師、社會工作者、假肢裝配工等。
2、本專業: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老年人服務與管理、民政服務與管理、社區公共事務管理、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家政服務與管理;高等職業學校專業:老年服務與管理、社會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家政服務與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等。
3、相關專業:高等職業學校專業: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健康管理、中醫養生保健、康復輔助器具技術、假肢與矯形器技術、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公共事務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護理學、康復治療學、臨床醫學、社會學、社會工作、公共事業管理、心理學等。
九、報名提交的材料
1、附件1《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個人申請表》2份(插入電子版照片);
2、附件2工作證明原件1份和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1份;
3、附件3考生承諾書原件1份;
4、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5、畢業證復印件1份;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學信網下載,設置6個月有效期);
7、職業資格證、技能等級證復印件1份;
8、電子照(JPG格式,白底,以身份證號命名,要求小于20KB);
9、相關培訓畢(結)業證書或培訓課時證明(后附發證或培訓機構資質,相關課時數見附件6);
10、附件4參加職業技能認定健康承諾書(考試當天提供);
11、附件5參加考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考試當天提供)。
備注:申報條件中如不涉及2、5、6、7、9,可以不提供。
十、報名手續
1.個人或機構提交電子版材料和紙質版材料;
2.材料審核,通過審核的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3.報名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華斌 王福強
報名電話:0538-8942579 17662527717 15688829816
報名郵箱:sdyyjsxypeixun@163.com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南高新開發區鳳天路999號,山東醫藥技師學院辦公樓306室培訓發展處
山東醫藥技師學院
202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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